标王 热搜: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中心 » 行业趋势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紧急通知!
 [打印]添加时间:2020-12-28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164
     近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
    关于应对寒潮降温天气影响
    加强棚室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园艺特产局(站、办):
    据省气象局信息通报,受贝加尔湖强冷空气影响,预计我省气温从28日夜间开始自西向东明显下降,累计降温幅度可达8℃~11℃,北部和东部山区部分地方可达12℃以上。12月29日-1月3日气温持续较低,全省平均气温-20℃左右,比常年同期偏低5℃左右。29-30日早晨我省大部气温将达今年入冬以来新低,北部和东部山区最低气温为-26℃~28℃,部分地方可达-30℃以下,其他大部分地区-23℃~25℃,最高气温全省大部分地方为-16℃~19℃。此期间我省风力稍大,大部分时段有3~4级偏西或西北风,30日前后中西部阵风可达5~级。此外,受冷空气影响,27、29日我省东部有分散性小阵雪、降雪量一般不足1毫米。
    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提醒各地棚室蔬菜生产主体加强棚室管理,防止降温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批示要求,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寒潮降温天气影响,认真抓好棚室生产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防寒预警工作
    此次寒潮降温天气涉及范围广、降温幅度大、持续时间长,对棚室蔬菜、水果冬季生产影响较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新闻、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设施园艺生产主体,提早做好棚室防寒保暖工作,确保“菜篮子”生产安全。
    二、要落实棚室生产防寒保暖措施
    当前,正值我省冬季温室蔬菜、水果生产的关键时期,特别是茄果类蔬菜、草莓等开花坐果的黄金期,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尤为重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棚室生产主体,认真检查加固棚室塑料覆膜,防止因风大损坏棚膜造成室内作物冻害。要及时做好棚室保温增温工作,及时收放棚室保温被,充分利用有效日光,或采取增加保温层和临时供热措施,防范棚室内作物受冻减产。
    三、要加强棚室生产技术指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安排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棚室生产一线,现场指导棚室生产主体和广大农民做好田间水肥管理、作物冻害预防、疏花打叉等工作。省12316、12582“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将安排省内设施农业生产专家提供远程电话、视频技术指导服务,并将视情组织专家赴棚室生产现场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本轮寒潮降温天气对棚室蔬菜、水果生产的影响,及时调度了解灾害情况,如遇灾情务必立即上报,并组织农民做好防寒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