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22年11月29日,安康市发布的《安康市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十条措施》中的具体举措。
据悉,安康市此举旨在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着力打造安康富硒有机粮油品牌,提升粮食生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
安康市明确要求,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研究粮食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六定六统一”的要求,健全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粮食生产抓点示范制度,市、县(市、区)、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人每年至少包抓一个相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示范点。
在安康市发布的“10条措施”中,围绕夯实各方责任、保护利用耕地、加大科技推广、培育经营主体、落实支持政策、稳定面积产量、促进融合发展和加强考核奖励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以最大限提高种粮效益和保护农民(主体)种粮积极性。
安康市还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相关支持粮食生产的具体措施和奖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