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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农业农村局:切实保护汉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4  浏览次数:53
核心提示:  1月11日,安康市铁路检察院督导组来到石泉检查指导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该局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了仔
   1月11日,安康市铁路检察院督导组来到石泉检查指导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该局非法捕捞案件进行了仔细查看询问,未发现有案未移的情形。督导组指出根据《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农业农村局在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在禁渔期、禁渔区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均构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必须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
 
  该局自2019年7月正式接管渔政执法以来,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24起,处罚款6.1835万元,没收渔获物100余千克,非法捕捞渔具24套,通过严厉的惩罚措施达到震慑教育群众自觉守法的目的。
 
  下一步将加大同公安部门的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严格依法移送,加强惩处力度,积极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愿捕的禁捕氛围,切实保护汉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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